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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节(1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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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复活的死灵法师

作者:会飞的亡灵巫师

作品相关

关于一些设定的具体解释^_^

恩,俺自认设定还是相当简单的,相信大家都能看得懂吧。这里略微提一下就好了。

关于死亡,惩罚比较重,4小时的伊甸园之旅,可以为游戏公司创造不少财富,也相当于扣掉了4个小时的经验,这个设定应该算是合理的了。

关于技能,设定是这样的:技能很多,10级统共应该会有不下50个大家都能学的技能,但只有56个技能点,所以加点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。也避免了一条技能树加到死这样的情况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同样的战士,选择加点路线不同,就有可能出现战骑、战剑、战斧这样不同种类的战士,战骑善冲锋、斧头攻高敏低移动慢种种特性,也就显现出来了。

关于背景、关于种族,这里是援引英雄无敌3的种族设定,当然具体会有不同。3个大阵营,9个种族嗬嗬,这样的话,故事应该是很精彩的。种族也会很大影响到职业,比如同样是盗贼,同样是布雷技能,光明盗贼的地雷爆炸后可能会带有一定的眩光效果,而亡灵盗贼的地雷可能会附带诅咒,这些具体不同,并不适合列一个大表出来,恩,俺会在后面慢慢写到的^_^

关于级别,怪物一共10级,每级3阶。当然玩家就只分级,不分阶了。一个顶级的玩家,比如“我”,比如欧比斯拉奇,起码都能跨越一级打怪,同级的怪只是小case,象荣耀这样的绝顶玩家,越2级打怪甚至都是有可能的。

暂时就这么多啦。以后我想到再添嘎。


第1章 pk(修)

孤独与寂寞无边地笼罩在死灵的国度,天空永远是一片阴暗的混沌,捉摸不到时间空间变化的一丝痕迹。

我是一名死灵法师。也可以称作亡灵法师、死灵巫师、亡灵巫师。为数众多的马甲,却掩饰不了我们邪恶的身份。这职业听起来就恐怖,貌似一副皮包骨头的惨淡样子。当然,这只是传闻,而传闻十有**是文人编出来诓人的。

有我这个天下第一亡灵巫师在,那就是铁证。头顶冥冠,身披黑袍,骷髅法杖轻舞,跟“形容枯槁”“皮包骨头”之类的传言那是差远了。

眼前数百僵尸数千骷髅小弟,只听我一人指挥,这感觉真是从尾爽到头。这一群亡灵齐列阵前,对于虚荣心强的人来说,实是一种难得的享受。《混世》很逼真,即便是对于我这个职业游戏玩家来说,恐怕也难免沉沦。一般而言,职业游戏者只是把游戏当做赚钱的机器,要谈喜爱是绝对不沾边儿。

当游戏成为一种职业,它就失去了它的乐趣。

这是当年盛极一时的cs中,一位前辈封山之前所说的话。

但是混世却不一样,如果混世哪一天走到尽头了,那么下一款游戏,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否这样有热情地玩下去。或许,那就是我职业游戏生涯的终结之时。混世的魅力,或许在于它的革命性的突破,或许在于它的画面精美,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神秘孤寂的亡灵空间……

我的精神又回到眼前的游戏上来,虽然被怪杀死不掉经验,只需到“伊甸园”等待4个小时即可复活,但是恐怕没人愿去。特别是对于职业玩家来说,一旦进入“职业”状态,就不容许浪费一分钟的时间。哪怕伊甸园美得掉渣,也不能够去奢侈腐败。现在我已经死了一次,如果再不小心挂了,可真得去"伊甸园"去了。

亡灵巫师在人间界死亡后,不掉资历不掉装备,直接进入亡灵空间,4小时之后复活重回人间界。在亡灵空间内再死亡一次,可就要真正地受到死亡惩罚。这也算是亡灵巫师的一个特权吧,不然这个比较冷门的职业就更冷了。原因啊,这里跟花花绿绿的人间界相比,太寂寞了。人总是承受不住寂寞的。但是我不一样,我的铁友阿九跟我说:“你天生就是一块亡灵巫师的料!”或许,寂寞的死灵空间才是我真正的“伊甸园”吧。

红灯已经亮了。虽然这么多亡灵小弟我舍不得,但是复活时间快要到了。

复活后脚踏实地的感觉不错,在亡灵空间是以精神体状态存在,自然有点飘。我复活的固定地点在东方大陆,死亡森林隘口的黑蔷薇佣兵团总指部。扯到这里,就有必要说说这《混世》是如何个混法了。

混世官方在做宣传的时候说,命运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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