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知诺又喝了几,嘴里那辣劲儿总算是终于缓过去了,脑里不断地去回想他方才说的“活该”两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,看着他那通红的碗,见他似乎有不吃完便不罢休的势,意识皱了皱眉,不过仍旧板着脸,没给什么好脸看,嘴里的话也的难听:“你吃那么快嘛啊!鲁,跟没吃过饱饭似的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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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后来陆承骁才发现,父亲事之后,他活了那么多年里,居然没几天过过正经日,半人样都看不见,而和陈知诺在一块的那些日,他才算得上真正地活过,踏踏实实地活着。
离开陆家远赴海外最初的那几年,他几乎日日夜夜在办公室里度过,吃东西耽误时间,常常几顿并一顿,到为止,后来胃了病,不吃东西疼,一吃东西更疼,索便不怎么吃了。
陈知诺跟在他边见过不少世面,倒是从未和他一起来过这路边上的小摊小馆,更没见他吃过如此接地气儿的东西。
然而陆承骁虽生活习惯皆是公哥派,吃起这些寻常东西来,倒并没有装腔作势,该怎么来便怎么来,不太讲究,和平日里相比,莫名有糙劲,却让人觉得更加真实些。
任海阔戏称他是铁打的,其实说起来也不为过,那样人大的男人,每天就像是只需要靠一气吊着便成。
那饭谁他妈还能再吃去。
只因为那张共同吃饭的桌上不再有她,他吃到好东西习惯想给她碗里添置的时候,抬竟不再能看到那张最熟悉最喜的脸。
靡致。
陆承骁这个人从小到大对没有半|望,认为那些东西的唯一作用便是果腹,不饿便不吃,没有嘴馋的时候。
陆承骁角忍不住弯起个弧度,扬了扬眉:“可是刚刚我这筷是你用的。”
说来旁人信不得,连他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可笑,他一个三十好几手握华安城上圈多少人生死的男人,竟然连好好吃顿饱饭都是件奢侈事。
陈知诺嘴里那都已经不知不觉被她咬变形了,听陆承骁说了这么一句,心里不争气地了一,意识从自己碗里夹了一筷丢到他碗里,不自在:“我才不喜吃别人筷碰过的东西,你拿回去!”
陆承骁忍着辣和胃里的不适,抬眸看向她却还是忍不住勾笑了笑:“可不就是没吃过饱饭么,你搬走之后,还真是很久没这么好好吃过东西了……”
陆承骁这话说到后半句的时候,微低,继续吃起面条来,嗓音弱了些,像是说给她听,又像是在自嘲。
几筷的功夫,满满一大碗面已经没了三分之二,男人额边涔些细汗,却仍旧面不改。